时间: 2023-09-28 03:41:01 | 作者: m6米乐手机登陆入口
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环境和温度一般为-20~40℃。环境和温度范围不同时,须在铭牌上标明,并以最高环境和温度为基准计算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
10.1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应适于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并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包容电气设备内部电气元件或电路的整个壳体(包括门、盖、观察窗、电缆引入装置、操纵杆和轴等)。
不能完全阻止粉尘进入设备内部,但其进入量不会妨碍设备安全运作,内部粉尘的堆积不易产生点燃危险的外壳。
GB 1410 固体电工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
b. 可燃性粉尘:如锌、焦炭、铁、煤、小麦、玉米、棉花、砂糖、橡胶、染料、聚乙烯、苯酚树脂等。
注:确定粉尘温度组别时,应取粉尘云的点燃温度和粉尘层的点燃温度两者中的低值。
在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烧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传播的混合物。
在规定的无粉尘状态或粉尘覆盖状态下试验时,电气设备表面任何部分达到的最高温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专用规定、试验方法、检验程序和标志。
1.2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爆炸性粉尘(包括纤维)环境用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粉尘云或一定厚度的粉尘层被热表面点燃的最低温度。
1.3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需空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物质(如火药、炸药)或引火物质所形成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也不适用于同时存在可燃性粉尘和可燃性气体的爆炸危险场所。
1.4 本标准是根据限制粉尘进入电气设备外壳之内,并限制外壳表面温度的原理制订的。本标准仅适用于外壳防护型式的电气设备。
根据爆炸性或可燃性粉尘环境出现的频度和维持的时间,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
10区:在正常加工、处理或清理过程中,出现或也许会出现的粉尘云或粉尘层与空气混合能达到爆炸浓度的区。
11区:未划为10区的场所,但在异常条件下可以在该场所内出现粉尘云或粉尘层与空气混合能达到爆炸浓度的区。
11.1 电气设备外壳可采用,金属(如铸铁、钢、铜、黄铜、青铜、含镁量不大于0.5%的轻合金)或非金属(如塑料)材料制成。
注:如果电气设备一定要承受特别不利的条件(如机械的、电的、热的和化学的作用),则这些条件应由用户规定,并由制造厂、用户和检验单位之间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10.2 电气设备的外壳表面应尽可能设计成能避免静电荷聚集和粉尘堆积并易于清理的结构。
10.3 如果电气设备外壳盖或门的开启时间小于内部元件冷却到低于该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所需的时间时,须在外壳上设置警告牌,标明开启前的延时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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